网站推广渝中警方侦破一起新型网络下载音乐类侵犯著作权案件网站免费推广

11月29日,记者从渝中区公安局获悉,在全国范围内的“昆仑2021”、“网联2021”等专项行动中,渝中警方成功侦破了一种新型(网上下载音乐)版权侵权案件,与我市类似。这在侵权案件中尚属首次。犯罪嫌疑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自建音乐论坛网站,在国内外发布超过10万首音乐歌曲进行付费下载,从中非法获利121万元。

今年年初,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食药环境支队在工作中取得线索。有人开设音乐论坛网站,收费提供国内外优质音乐下载服务,涉嫌侵犯版权罪。

在此之前,重庆还没有这样的先例。在市局打假总队的指导下,该分局食药环保支队立即调集精干警力。会同分局网安支队、十友路派出所等单位,迅速成立专案组,以联合作战方式立案。侦查工作确定了“敲开网络侦查之门,取证追根,向法制咨询”的侦查思路。

警方调查发现seo优化,该男子黄某是一名音乐爱好者。他的动机是他的兴趣。从2014年开始,他租用了公司的服务器,购买了10多块网络硬盘,并逐步搭建了一个音乐论坛网站。

随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经典流行音乐通过从国外专业音乐网站下载,或购买专辑上传等方式储存在网络硬盘上seo优化,然后利用社交软件将各种音乐网络化。爱好者圈。传播推广,提供付费下载服务。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音乐论坛网站已累计收录国内外优质音乐专辑2万余张网站推广,歌曲10万余首,每首歌曲大小从几十兆到几百兆不等。专业发烧友提供从古典音乐到流行音乐的服务。

注册会员充值后,可以获得网站链接和网络硬盘下载歌曲链接。大多数优质音乐需要会员充值才能下载。一张专辑的下载费用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据统计,该网站目前注册会员超过6万,其中充值会员约9000人,黄某非法获利高达121万元。

11月15日,专案组开展封网行动,在渝中区成功抓获黄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歌曲上传到网上进行付费下载的事实供认不讳,对非法牟利罪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审理中。

渝中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网站推广,“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书面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家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传播其录制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销售伪造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节严重或者其他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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