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推广,“趣抖音”涉嫌商标侵权被罚30万seo录

近日,一款名为“去抖音”的APP开展了线上线下推广活动。跟抖音没有关系,而是利用抖音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来招揽生意。

今年7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玩转抖音”案作出判决,原告为抖音。被告是福州的两家公司。被法院认定为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需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抖音运营商——SEO卢(以下简称“微博视觉”),享有抖音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被告人分别为SEO卢、SEO卢、吴某,两家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三人与微博视觉没有投资关系或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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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视觉起诉被告和两家公司在线上和线下推广和推广“有趣的抖音App”,声称该App是由抖音母公司和抖音火山开发的。此外,两家公司未经许可大量使用“去抖音”标识,并使用了类似抖音的图形标识。 “去抖音App”的操作界面也和抖音很像。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这个信息可能会让人认为“玩转抖音App”和微博视觉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但实际上两者并没有关联。微博视界因此认为,宣传推广“去抖音App”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目的。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玩转抖音App”的名称和图形标识与抖音高度相似,容易让人联想到“抖音”商标和SEO记录。此外,被告公司称“玩转抖音App”的创作团队与微博视觉有关,以利用抖音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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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抖音推广,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公司应当立即停止宣传推广“去抖音App”快速排名,并立即停止使用“去抖音”、“抖音”及其图形商标标识或类似标识。两家公司还需赔偿微博视觉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由被告吴某承担连带责任。

抖音相关法人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抖音安全中心收到大量用户反馈抖音推广,称“玩转抖音App”以抖音名义推广,属于抖音SEO记录开发。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抖音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此类行为,抖音将根据用户反馈的线索进行取证,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我们也希望广大用户对相关APP和宣传推广活动进行区分seo优化,以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负责人说。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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