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运营“拉面哥”个人账号运营协议被索赔3.8万称形象走红新媒体运营与短视频

“拉面哥”“拉面嫂子”现身,欢迎全国人民到他家喝拉面。 视频来源:“拉面哥”个人抖音号(00:23)

“拉面哥”程云富单方面解除个人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被诉赔偿3.8万元。

此前,程云富走红网络后,于今年2月25日在抖音、快手平台开设认证个人账号,并与两名自然人签署了个人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 不过后来程允富后悔了,说:“我刚走红那天,就托人给我套路了。”

程云富近日告诉澎湃新闻,3.8万元的说法是真的,但“我没钱,一碗拉面只卖3块钱”。 某某解约目前正在法院调解中。 “还在等法院通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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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新闻媒体抽屉视频4月30日报道短视频运营,黄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拉面哥”已经“变质”,“蛋糕变大了,我不想给别人,但我想自己吃。”

程云富此前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亮告诉澎湃新闻,3.8万元是“拉面哥”在签约时的预期收入。 不过,他已不再是“拉面哥”的代理律师短视频运营,其他细节不便透露。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山东“拉面一哥”程云富因3元一碗拉面15年不涨价而走红网络。 签署上述运营协议后,程云富在3月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后悔了。 “我刚走红的那天,就托人给我套路了。” 程云富表示优化排名,自己从不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 对于短视频平台相关协议的内容,“看不懂,后悔跟他签约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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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时任“拉面哥”的法律顾问王亮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seo排名,他们3月6日向山东省临沂市缴纳了费用,因为他们认为,与拉面哥签订的运营协议, “拉面哥”不公平。 县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撤销该协议。

根据澎湃新闻获得的合作协议内容,方A云付(“拉面哥”)与乙方、丙方共同开发了程云付的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 甲方授权乙方和丙方负责账户运营,三方合作期限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

合作协议中的分红条款显示,程云付对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账号的分红为:甲方50%,乙方25%,丙方25%。 协议签署日期是 2021 年 2 月 25 日。

澎湃新闻注意到,截至5月1日,上述协议中提及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即“拉面哥”的快手和抖音个人认证账号仍有百万粉丝。 “拉面哥”快手和抖音也在4月29日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拉面哥”和“拉面嫂子”表示,“欢迎全国各地支持我们的网友到我们家来喝拉面,支持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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